基建科主任职责
一、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,主持基建办的日常工作。
二、负责组织拟定基建办管理工作制度,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。
三、确定基建办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。
四、主持基建办工作会议,签发基建办的各种文件和指令。
五、参与工程项目的报批、立项、设计、招投标,合同签订、施工等全过程工作,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。
六、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,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,进度计划,建立工程进度控制制度。
七、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,一切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。
八、审核和处理工程变更。
九、主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。
十、调解甲乙双方的合同争议,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。
十一、参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。
十二、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。
十三、协调处理各施工队伍、部门和当地居民的各种矛盾。
十四、组织整理工程项目的各种资料,并归档。
十五、做好基建办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,并有记录可。